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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市部分医疗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我市卫生系统部分医疗单位将于近期通过考试招聘相关专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单位、岗位:
1、部分乡镇卫生院招聘医技人员,专业:临床医学、医学检验,中西医临床、影像医学、护理等专业。
2、市医院、中医院、妇幼院及部分乡镇卫生院,招聘护理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岗位、计划及要求见报考设置表。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专业对口。
2、学历要求:
①报考医疗专业要求2004年以后毕业,长乐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待就业毕业生。
②报考护理专业要求长乐生源,2004年以后毕业。市医院、中医院、妇幼院、市二医院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待就业毕业生。本批招聘含目前在职大专在读人员;其他卫生院须具经国家统招、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待就业毕业生。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07年2月5日至9日上午8:30—12:00,下午3: 00—5: 00。
2、报名地点:长乐市卫生局人事科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原件与复印件及近期同底一寸照片两张。
四、考试方法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各为100分,分别按60%、40%及加分分数合计为考试综合成绩。
2、笔试范围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业务知识。
3、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以上者方可进入面试。
4、护理人员面试加考“专项技能”,成绩占面试成绩75%。
5、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及护理人员报考农村卫生院者按招聘工作方案规定给予加分。
五、笔试、面试于招聘公告发布15日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其他详情可咨询长乐市卫生局人事科。
电话:28934799
长乐市卫生局
二○○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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