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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法院召开2007年工作总结表彰大会
福州市委常委、长乐市委书记林彬出席并作重要讲话

  3月31日上午,长乐法院召开2007年工作总结表彰大会。福州市委常委、长乐市委林彬书记,长乐市委纪建平副书记,长乐市人大王命发副主任,长乐市政府陈钰副市长,长乐市政协郑子记副主席等市领导出席了会议。
  长乐法院伍敏勇院长主持会议,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池福玉通报了长乐法院2007年度受上级法院、党委等表彰的情况之后,莅会领导向受表彰的53个集体和个人的代表进行了颁奖。2007年, 长乐法院被省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并被评为全省法院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集体、全省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等,政治处被评为全省法院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刑事庭被评为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金峰法庭被省法院评为优秀人民法庭,孙国富、陈天鹏的论文获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二等奖,王传弼、黄武、陈煌、卓文贵同志分别被省法院评为全省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法院征收社会抚养费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另有一些集体和个人分别受到省、市、县级的表彰。
  林彬书记对长乐法院工作表示肯定,认为法院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创建和谐长乐、实现全市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林书记用 "五个明"对法院工作进行评点。(详细

依法履行审判职能 全力促进社会和谐
——市法院认真学习贯彻林彬书记在法院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近日,长乐法院召开全院大会,认真学习贯彻福州市委常委、长乐市委书记林彬3月31日在法院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伍敏勇院长要求,全体法官和工作人员要按照林书记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明局、明情、明断、明制、明晰" "五个明"的目标及"坚持服务发展第一要务、坚持维护稳定第一责任、坚持公平正义第一目标、坚持司法为民第一宗旨、坚持以人为本第一关键" "五个一"的要求,鼓足干劲,力争上游,推进法院各项工作深入开展,为构建和谐长乐,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详细

长乐市法院法官列席长乐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

(张善国摄影报道)

  为适应改革开放形势的需要,长乐法院着力改善审判工作条件,在两会召开前夕,迁入新审判综合大楼。

长乐法院概况
  • 长乐法院于1951年2月正式成立。1954年《人民法院组织法》颁布实施后,法院的建设机制不断健全,长乐法院先后成立了刑事、民事、经济、行政、告诉申诉等审判庭和执行庭以及金峰法庭等5个人民法庭,还健全了办公室、政工科等管理机构。

  • 为贯彻《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适应改革形势的要求,1998年长乐法院对内部审判机构又作了较大的调整充实。除了配置刑事审判第一庭、第二庭和民事审判第一庭、第二庭以及经济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庭外,还撤销了告诉申诉审判庭,新成立了立案庭、审判监督庭、书记员管理室和法警大队,在健全办公室、政工科建制的同时还新成立了行政科,强化了后勤管理工作。
  • 李子舟:公平正义的守护神

    六位女人民陪审员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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