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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我共同参与 建设海西窗口
扶持培育民办福利机构
滚动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并适当提高农村居民生活保障标准。推进农村敬老院的建设,落实对农村“五保户”的财政供养,进一步完善以农村低保为主体,特困户、灾民救济补助和社会相结合的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鼓励支持民间团体和个人积极发展农村社会慈善事业和残疾人事业,开展社会救助和互助活动,建立健全农村特困家族医疗救助制度,防止因灾因病致贫、返贫,注重从政策上扶持和培育民办福利机构发展,加快发展农村社会福利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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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设5个职能科(室)。
(一)综合科 1、协助局领导处理政务和机关日常工作。2、参与制定全市民政工作的政策法规和工作计划。3、负责文秘、信息、简报、保密、档案,信访、会务、保卫和机关办公自动化工作。4、负责民政理论研究和法制,宣传工作。5、负责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党群、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老干部服务和计划生育工作。6、指导全市民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7,负责全市民政系统评先和表彰工作。8、组织全市民政行业工人技术等级考核。9、负责局属单位的教育、科技和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10、负责全市性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工作。11、监督社团活动,查处违法社团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社团。12、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计财科
l、负责全市民政计划财务工作,编报全市各项民政经费的收支预、决算。2、负责民政事业经费的分配和下达,检查监督民政经费使用情况。3,负责全市民政统计和计财人员业务培训工作。4、负责局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和基建工作。 ◆(三)优抚安置和救灾救济科(市复员退伍军人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
l、负责全市观役军人,革命伤残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参战民兵民工、烈军属等优抚对象的抚恤、定补、优待工作。2、负责革命烈士评定、审核、申报工作。3、负责囚公致残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参战民兵民工等人员的评残工作。4、指导优抚事业单位和烈士纪念物的管理工作。5、指导全市扶持优抚对象发展生产和退休、退职职工管理工作。6、协助市双拥办做好双拥工作。7、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和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8、指导全市退伍军人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9、协助征兵部门做好全市征兵工作。10、负责军队(含武警部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11、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和生活待遇。12、指导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所的建设和管理。13、负责全市农村救灾工作,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款物。14、指导灾民生产自救。15、组织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16、接收、分配省、市下拨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调剂金”,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17、主管城乡社会救济工作。18、指导敬老院建设及五保户统筹供养工作。 ◆(四)社会事务科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 1、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2、指导村(居)民委员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3、指导村(居)委会换届选举。4、组织先进乡镇和村(居)委会的评比表彰活动。5、提出社区建设总体发展的建议和意见。6、指导全市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推动社区建设。
区划地名工作 1、承办乡镇、村居区划的调整、设立、撤销、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2、主管全市地名管理工作,拟订地名管理办法,按有关规定核准地名更名、命名申请,管理地名档案资料,为编辑出版政区图、地名录和地名图书提供资料和条目。3、组织指导勘界工作,承办行政区划边界争议调处事务,并提出仲裁建议。
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工作 1、负责全市福利事业单位管理与建设。2、督促落实国家对福利生产的扶持保护政策。3、指导全市福利生产及其技术改造和质量管理。4、指导直属福利企事业单位工作和福利募捐工作。5,负责全市殡葬管理,指导殡仪事业单位工作。6、推行丧葬习俗改革。7、负责全市儿童收养登记管理工作。8、指导全市收容遣送工作。9、负责《婚姻法0,《婚姻登记办法》的贯彻实施。10、负责全市(含涉外和涉港、澳、台、侨)婚姻登记管理和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11、推进婚姻习俗改革。 ◆(五)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1、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老区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时反映并帮助解决老区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2、扶持发展老区经济、文化,教育、卫生等建设事业。3、管好用好扶持老区建设专项资金,发挥老区扶建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4、落实革命“五老”生活待遇,定期发放生活补助金。5、培养革命后代,努力提高老区人口素质。 ◆挂靠单位: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同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开展老龄问题调查研究;宣传人口老龄化问题;协调涉老却门及有关部门开展“五个老有”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发动社会力量,建立老年福利基金和老年社区服务网络,发展老年福利事业;开拓“老有所为,,领域,发展老年经济事业;协调组织老龄问题的:《外交流和重大活动,加强与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国际老年团体的交往与合作:指导老年学会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