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列入第三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

2014年6月,国家卫计委公布了第三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名单,全国共确定了241个示范区,实施周期5年(2014年-2018年)。福州市(包括鼓楼、台江、晋安)、泉州市(包括鲤城、丰泽、洛江)入选城市示范区,长乐市、晋江市、沙县、福安市则入选县(区)示范区。上图为长乐市第三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启动会。
我市列入第二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
2009年8月18日,福建省第二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启动会在省卫生厅举行。我市继出色完成第一轮工作后,再次列为第二轮全国示范区。我市将进一步通过示范区的活动,深入探索艾滋病综合防治机制,为全国其它地区开展防治工作提供经验。

省卫生厅副厅长阮诗玮、长乐市副市长陈增国签署
第二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责任书

福建省第二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会议在我市召开

上图为会议代表在我市示范区工作办公室交流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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